交通部「大型車輛裝設車輛安全設備推動計畫」中推動大型車輛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一案,請配合辦理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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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07年1月25日交路字第1075000456號函及交通部106年12月20日研商「大型車輛裝設車輛安全設備推動計畫」執行情形第2次會議紀錄所附執行措施權責分工及列管表辦理。
二、交通部已於106年9月1日修正施行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之1規定,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自109年1月1日起列為大型車輛定期檢驗項目,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機構)所屬大型車輛亦須於期限內完成裝設。
三、為推動大型車輛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以提升行車安全,減少視野死角,交通部業已責成所屬機關(構)積極辦理自有大型車輛提前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並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輔導民間業者車輛提前裝設。為提升大型車輛行車安全及由政府機關(構)帶頭示範,請協助優先辦理自有大型車輛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以提前符合109年1月1日起新增之定期檢驗項目,並建議學校、醫療院所及其他大型機構有租賃遊覽車者,優先選用設有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等相關安全設備之車輛。如要查詢符合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七十一、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廠商清冊,可至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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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8/02/05 至 2018/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