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新冠肺炎(COVID-19)秋冬防疫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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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新冠肺炎(COVID-19)秋冬防疫注意事項

因國外疫情嚴峻,近期台灣境外移入確診案例暴增,以及12/1前從國外返台的國人增加,請師生外出活動時,多注意自身的防護,包括注意個人手部衛生、人多時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定期量體溫、出入實聯制。本校校園目前防疫措施:

一、教室上課,防疫注意事項。

1.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建議戴口罩。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中心說明,考量學校上課教室為特定對象,故不列入須強制佩戴口罩之場所。但仍請導師和上課教師協助提醒同學:「建議戴口罩」,可預防呼吸道相關的傳染病(例如新冠肺炎、流感等)。

2.教室應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請上課教師幫忙提醒,沒開冷氣時,可打開門窗通風。若室內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時,教室門可關閉,但應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至少開啟15 公分),保持對流通風。

3.環境消毒。
開學以來,學務處服學組每日皆會派員定期消毒一般教室、廁所和公共電梯。


二、校內各單位辦理會議/活動,請配合「量體溫、戴口罩、實名制、環境消毒」等防疫措施。
  *歡迎至衛保組詢問防疫注意事項和借用防疫物資。(衛保組分機2230、2231或2235)

三、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原則。
若發現學生有疑似症狀之個案,如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腹瀉、失去味覺、嗅覺等症狀,請立即向校安中心(06-3010000)或衛保組(分機2231)通報,並立即就醫診治或在家休息,避免外出或到校上課上班。

四、出入八大場所,務必戴口罩。
包含「醫療照護、公共運輸、民生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機關(構)」等八大類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自109年12月1日起,民眾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經場域人員勸導不聽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發布日期: 2020/11/30 至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