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減免與教育部各類就學減免或其他部會就學補助僅可擇一,學校每學期的學雜費繳費單會統一先以定額減免扣減1.75萬元(進修學制扣減學分費50%,上限1.75萬元)。(僅農漁會及弱勢助學可搭配申請定額減免)
重要!! 重要!! 重要!!
如家長可申請公務機關子女就學補助者(註1),務必申請放棄定額減免!!
欲辦理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者,無需申請放棄定額減免!!
註1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2.法務部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補助、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 3.台北市勞動局、新北市勞工局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 4.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文化部獎助在臺蒙藏學生就學助學金 5.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 6.退輔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國防部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補助(ROTC) 7.恆春鎮公所教育獎助學金 8.其他經教育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1. 放棄定額減免學期登錄重點說明:
請逐一勾選至大四畢業的學期,已勾選的學期未來將會直接刪除定額減免。在學期間減免資格若有任何異動,需恢復定額減免者,應主動於註冊截止日前向承辦人告知(日間部洽生輔組L101、進修處S101),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2. 「預登錄放棄定額減免」功能操作說明:
選擇放棄定額減免學期登錄→勾選預放棄定額減免學期→選擇其他公務機關子女就學補助類別→輸入其他公務機關子女就學補助金額→列印定額減免放棄切結書
3. 繳交期限與繳費說明:
請於註冊截止日前,將定額減免放棄切結書簽名繳交至生輔組(L101)(進修處繳交至S101)。學雜費繳費單會修改為全額繳費→自行列印「全額繳費單」,於學校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