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文教基金會雲林縣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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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凡設籍雲林縣1年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大一學生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一般學科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不得申請。
二、申請期限:
 (一)請於108年9月9日至108年9月20日前送至課外組初審。
 (二)所送資料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格式不符、逾期、未經核章、證件不符,視同資料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申請方式:
 (一)請檢附「申請書」、「戶口名簿影印本(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審核章)或戶籍謄本乙份」、「前一學年學業成績證明書(單)乙份(請學校加蓋證明章)」、「學生證影本(正、反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低收入戶證明」(無法取得鄉、鎮、市公所低收入戶證明者,可經由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而推薦)等資料。
 (二)申請書及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表格可自下列網站下載: (http://www.kenda.org.tw)。


發布日期: 2019/07/23 至 2019/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