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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後不能再使用黑色垃圾袋了!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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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南市政府環保局自110年10月1日起推動「使用可辨別內容物之垃圾袋盛裝一般垃圾」,11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為稽查勸導期,111年1月1日起正式開罰。
二、可以「目視」直接判斷內容物的半透明垃圾袋皆可使用,例如:米色(半透明)垃圾袋或傳統市場紅白垃圾袋。
三、不可以黑色垃圾袋、飼料袋、米袋等無法以肉眼辨識內容物的袋子,111年1月1日起如執意使用,可處1,200元以上罰款。
四、敬請全校師生使用「可目視判斷內容物之垃圾袋」盛裝一般垃圾,以符合臺南市政府環保局規定標準,政策宣導單如附件。
發布日期: 2021/05/21 至 202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