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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113年10/31(四)這天已申請請假單據,請主動來申請註銷11/22截止.

公告類別:行政公告
發佈日期:2024/11/12 至 2024/11/25
點閱數:498

1.學生註銷請假單請告知請假單編號(假單查詢內有編號單)及學號。
2.颱風假113年10/31(四)這天已有申請請假單據的學生,請主動來生輔組L102註銷假單。(或 來電單位分機2203申請註銷)。11/22截止.

3.請學生主動至學生請假系統查看假單 查詢、缺課、獎懲 此三項目。 有疑問及更正請於每學期第17週前完成。未於規定期間內完成,逾期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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