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緩徵注意事項
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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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請先完成教務處學籍資料之兵役相關資料登錄 並至學生兵役系統完成 『上傳身分證等證明文件』 ,以免延誤緩徵、儘召申請,影響個人權益!
※『學生兵役系統』網址:https://portal.stust.edu.tw/Military/Login.aspx
路徑:1.南臺首頁/本校學生/學務資訊/學生兵役系統
2.學生事務處/生輔組/兵役專區/緩徵儘召證件上傳
※在學期間學生接到徵集令才需要填寫暫緩徵集證明書!
『暫緩徵集證明書』路徑: 學生事務處/生輔組/兵役專區/暫緩徵集證明書
壹、役男學生緩徵申請-----尚未服役者:
一、 須辦理緩徵之學生(新生、轉學生)須依教務處註冊須知所規定之「學籍資料工作時程」內,完成教務處學籍資料之有關兵役相關資料登錄,並須於開學2週內至「學生兵役系統」完成上傳身分證正、反面(若免役者則需另加上傳免役證明)相關證件電子圖檔,以免延誤緩徵申請,影響個人權益。
二、 尚未服兵役役男,區(鄉鎮)公所會完成「兵籍調查」、「體檢」、「抽籤」等程序之後,才會收到入伍通知,所以大一的學生收到區(鄉)公所的「兵籍調查」是屬於正常的程序,「兵籍調查」並不是「入伍徵集令(兵單)」,同學務必依照區(鄉鎮)公所的通知如期完成「兵籍調查」手續。
三、 復學生、延修生須於開學2週內親自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向兵役承辦人提出申請緩徵(延長緩徵)。若戶籍、兵役資料有異動,須至「學生兵役系統」完成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免役證明相關證件電子圖檔。
四、 在學期間學生(含新生、延修生及暑修生)若接到徵集令,請立即攜帶學生證及徵集令影印本,並上學校網頁兵役專區填寫『暫緩徵集證明書』下載後,至學務處生輔組兵役承辦人申請暫緩徵集,再將該證明書及徵集令繳回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撤銷徵集。
※應行辦理緩徵之學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上傳所需申請資料者,其後續兵役問題由學生自負責任!
貳、役男學生儘召申請-----已服完兵役者(含暑期二階段完訓):
一、 須辦理儘召之學生(新生、轉學生)須依教務處註冊須知所規定之「學籍資料工作時程」內,完成教務處學籍資料之有關兵役相關資料登錄,並須於開學2週內至「學生兵役系統」完成上傳(身分證正、反面、退伍令、結訓令)等相關證件電子圖檔,以免延誤儘召申請,影響個人權益。
二、 復學生、延修生須於開學2週內親自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向兵役承辦人提出申請儘召(延長儘召)。若戶籍有異動,須至「學生兵役系統」完成上傳身分證正、反面相關證件電子圖檔。
三、 在學期間學生若接獲教育召集令或點閱召集令,請先持學生證影印本至教務處註冊組(L103)加蓋註冊組戳章,或直接申請中文在學證明書,再持以上證明,逕向戶籍地後備指揮部辦理核免召集。(若是新生,尚未領取學生證,可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中文在學證明書。)
四、暑期二階段完訓者,需於當學期至學生兵役系統,上傳結訓令(有基本資料
面)後,親自至學務處生輔組(L102),找兵役承辦人辦理儘召,未辦理者將會收
到教召令,影響學業,後果學生自負。
參、役男延修生(應屆畢業男生修滿規定年限尚未畢業者)注意事項:
一、延修生必須於第一學期註冊期限內(8~9月),完成註冊(選課、繳費),按照教務處的規定完成註冊程序,並於開學二週內,親自至學務處生輔組(L102),找兵役承辦人,辦理延長緩徵或延長儘召,以免影響個人權益。若學生未如期註冊,而導致徵集入營,應由學生個人自行負責。
二、延修生休學後再行復學時,則須以復學生身分重新親自至學務處生輔組(L102),找兵役承辦人辦理緩徵或儘召。若兵籍資料有異動,須至學生兵役系統,上傳身分證正、反面(若已退伍者須另加上傳退伍(結訓)令(有基本資料面)等相關證件電子圖檔。
肆、替代役如何申請?
目前替代役申請逕向現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主管單位申請,詳細內容可上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s://www.nca.gov.tw),有公告役男申請服替代役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
伍、離校:
經核准緩徵或儘召之學生其休學、退學、開除學籍或中途離校之情形時,本校即繕造離校學生緩徵或儘召原因消滅名冊,並通知其戶籍地縣(市)政府廢止其緩徵核准,或後備指揮部註銷其儘召核准,學生也應在離校之日起30天內自動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報。
陸、不得申請緩徵之學生:
一、肄業學校未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者。
二、入學學籍未符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者。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未經內政部核定,再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之學校者。
四、就讀大專校院以下進修學校年齡逾二十八歲仍未畢業。
五、就讀前款以外學校年齡逾三十三歲仍未畢業。
柒、請學生注意及配合事項:
一、 學生填寫學籍系統兵役調查資料時,戶籍所在地是依最新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為準,請勿錯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38條規定,學生離校後,也應由本人或其戶長於三十日內向戶籍地鄉 (鎮、市、區)公所申報之。
三、如果你有申請專長替代役而且也錄取了,你也畢業了,務必要在其規定時間之前,持畢業證書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課辦理報到,否則專長替代役資格將會被取消。
四、 若缺修之科目係在下學期者,役男得在上學期修任一門科目辦理註冊,若上學期未如期註冊而導致徵集入營,應由學生個人自行負責。
五、 考取學校,因適逢寒暑假,尚未註冊入學,可持錄取通知單,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辦理延期徵集。
捌、兵役體檢注意事項:
大四應屆畢業生役男都會接獲兵役單位發出的「徵兵檢查通知單」,也就是俗稱的「體檢通知單」,請同學務必依規定前往受檢!
如因其他原因,無法如期報到,也請依通知單資訊,自行或請家人打電話與您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兵役課(或負責單位)聯絡,確認是否可以另改日期,以免觸犯妨害兵役條例。
※徵兵檢查(兵役體檢) 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擬定負責,執行單位為各直轄、縣市之鄉鎮市區公所。
※若因故未畢業需延畢,仍需配合役政單位通知之日,完成體檢、抽籤等手續。
戶籍在台南外之同學如接獲戶籍地徵兵檢查通知單無法返鄉者,可至內政部役政署「役男申請代辦體檢」線上系統 ,申請不在籍體檢。
申請條件:役男須接獲戶籍地縣市政府徵兵檢查通知單,始得向寄居地縣市政府申請代辦體格檢查
役男代檢當日應檢附證件:
1.役男徵兵檢查通知書正本。
2.國民身分證正本。
3.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半身脫帽照片1張。
台南市代檢申請業務如有問題請洽台南市政府兵役徵集科06-3901192
※依行政院頒之徵兵規則第37條規定,役男接受徵兵檢查,可向就讀學校請1天公假。
※有關國防役、預官士役、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ROTC)、軍訓課程折抵役期事宜,請洽軍訓室:06-2533131轉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