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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自115年起不再接受無稅籍或未保存登記建物之新案申請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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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管理署於114年9月5日公告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5點第1項第1款,自115年度起,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租賃房屋應具有房屋稅籍及建物保存登記(或已取得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
租屋民眾可至專案計畫申請頁面(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查詢建物資料及提供包租代管資訊,以選擇更安全、有保障之租屋標的。
發布日期: 2026/02/03 至 2026/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