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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學生】助學金申請公告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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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目的:為鼓勵本校因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學生,不因環境挫折而影響學業,故核發本助學金以茲鼓勵。
三、申請資格:凡本校本國籍各學制在學學生,因受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學生的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原工作單位因受美國關稅影響,致使失業(或非自願離職)、減薪、休無薪假等,可出具證明者。
四、補助金額:每案申請以新臺幣3萬元為限。
五、申請方式:檢附以下文件:
1.申請表(如附檔)。
2.在學證明(或蓋當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
3.3個月內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4.原工作單位開具「因受美國關稅影響」致使失業(或非自願離職)、減薪、休無薪假,或勞保局開立的失業補助等相關證明。
六、送L101辦公室申請,經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核發,本項申請的案件發生時間追溯自114年4月1日(美國關稅公佈日)。
七、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5月31日止。
八、本助學金支領原則:
(一)核撥助學金當學期仍具在學身分(無休學、無退學)。
(二)助學金發放期間,學生如有申誡(含)以上處分而未完銷過者,學校得視情節終止發放。
(三)獲得本助學金學生得兼領其他民間或學校贊助之獎助學金。
發布日期: 2026/03/09 至 2026/05/31